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临沂市下发限放禁放烟花爆竹以及处罚条例

2019-12-27 20:49:47 来源:互联网 视讯临沂网新闻频道


    大众网·海报新闻临沂12月27日讯(记者 韩凯翔)记者从临沂市人民政府新闻办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,禁放区域为临沂市主城区长春路以南, 烟汕线温泉-沃尔沃路一线以西,华夏路-罗程路-龙潭路-火炬路-湖北路向西延伸至京沪高速公路线以北, 京沪高速公路以东形成的闭合区域为禁止燃放区域。禁止燃放区域内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。

限放区域为兰山区、罗庄区、河东区(含高新区、

经开区)禁止燃放区域以外的其他区域为限制燃放区域。限制燃放区域内,农历除夕、正月初一、正月十五全天允许燃放烟花爆竹,其他时间禁止燃放。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燃放烟花爆竹。

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、地点燃放烟花爆竹,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、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,依据相关规定进行罚款: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,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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